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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综合医院六成西医科室须设中医治疗室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甘肃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2015年1月起,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管理科,配备专人负责医院的中医药工作,并将中医科纳入一级临床科室管理。医院住院部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至少60%的西医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方案》规定,重点加强中医管理科室及临床科室建设。各级综合医院要设置中医管理科,配备专人负责医院的中医药工作,协助制定医院的中医药发展规划。各级综合医院要强化中医科建设,将中医科纳入一级临床科室管理,有条件的医院积极开设二级中西医结合专业。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门诊集中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成立中医科,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医病床,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门诊不少于3个,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门诊不少于2个。

《方案》要求,加强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三级综合医院省级重点发展专科,至少要有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二级综合医院市级重点发展专病,至少要有2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全省中医药特色妇幼保健机构至少设立1个中医专科(专病)。(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