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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局督导中医药公卫补助绩效管理

9月1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和考核督导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在督导工作中指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科学制定每项工作目标,做到考核目标可评估、可量化、可实现,扎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吴刚表示,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是全面提升中医药管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应逐步建立中医药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工作机制。他强调,中医药绩效评价和督导管理工作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署的专项工作相结合,并与当前预算执行管理、财务规范管理等工作相结合。

2014年,财政部首次支持中医药部门开展全国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每省安排绩效考核专项经费100万元。本次督导工作据此提出了以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为考核对象的中医药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框架,逐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多种绩效评价方式。

针对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考核绩效目标,吴刚提出,要继续扩大绩效考核范围、基本建立支撑体系,并建立中医药绩效指标库、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基础资料库和监督指导库,分建共享,动态管理,为中医药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医政司、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办公室及科技司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中医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工作任务及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进行了研讨。(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