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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医药企业伦理准则实施倡议书

10月29日,9家国内医药协会商会在京共同主办中国医药企业伦理准则发布大会,联合签署实施《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倡议书,要求医药界同仁遵循《准则》中“以医疗保健和患者为中心、诚信、独立、合法、透明和责任”的六大原则,自觉遵守《准则》各项条款,并呼吁政府继续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扬善惩恶、净化市场,共同助力规范中国医药市场秩序,为大众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医疗保健环境。

《准则》系《墨西哥城原则》中文译本。根据亚太经合组织(APEC)2011年9月关于制定和推行APEC在关键领域的道德准则的一项共同宣言,2012年9月APEC经济体的行业合规专家、反腐败专家及健康工作者和商业道德研究者组成专家工作组,在墨西哥城提出生物制药领域的商业道德准则,即《墨西哥城原则》,我国派代表参与签署。

倡议医药行业全体同仁遵循《准则》六大原则,遵守《准则》各项条款,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执业道德;强化安全标准,确保药品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诚信经营。倡议书还呼吁政府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医保支付制度和医院用药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保障遵守商业道德准则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从制度、体制、机制上净化我国医药市场,建立有利于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的市场环境。

签署倡议书的9家医药协会商会分别是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和中国医药企业文化建设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