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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医药法》制修订

卫生部日前发布《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指出要根据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中医药工作,继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同时推动《中医药法》的制修订工作。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 《要点》指出,一是要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及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全国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左右。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力争实际报销比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逐步降低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达到30元,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基本用药。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逐步向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推进。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规范基本中药饮片管理。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适时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争取2013年年底前全国50%以上的县(市)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此外,《要点》提出,各地要做好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做好中医药工作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加强人才、科技创新、卫生信息化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并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