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医院名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等 级:
三级甲等
类 型:
非营利性
是否医保定点:
否
病 床 数:
100
门 诊 量:
213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邮 编:
110005
联系电话:
024-23391486;024-23388602;024-23385372
网 址:
http://www.lnfy.cn/
乘车路线:
北站乘269路到省妇婴医院下车即是,乘244路到省体育系站下车沿砂阳路回走200米即是;南站乘324路、327路车到南十二马路下车
主要设备:
X光机、内窥镜、牙科照像机、胎儿监护仪、30mA乳腺摄照机、心腹两用B超、血磁治疗机、角膜裂隙灯、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精子质量自动分析仪、倒置显微镜、酶标仪、程序冷冻仪、计数仪、彩色超声诊断仪等
特色专科:
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儿童心理卫生科、产科、产后康复科、妇科、新生儿科、中医儿科、妇产内分泌科、乳腺保健等
医院介绍: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6年7月,1991年6月25日正式开院,现已发展成一家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大专科、小综合”型妇幼保健院。承担着全省妇幼卫生监测、信息统计、业务指导、科研、专项技术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等任务。
全院占地面积1709平方米,现有业务用房6383.9平方米;开放床位100张,现有职工18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0.22%。
我院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依据功能和标准设置了保健科室、临床科室和职能科室。保健科室包括妇女保健基层指导科、儿童保健基层指导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社区医疗保健科、生殖医学实验室、遗传实验室、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弱视斜视防治中心、妇女儿童心理保健中心、早教中心等;临床和医辅科室包括妇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科、口腔科、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超声诊断室、供应室等;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护理部、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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