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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西部中医药民族医药强区

5月25日,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大会在南宁召开,旨在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重大决策,推动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又好又快发展,加快西部中医药民族医药强区建设,促进富民强桂新跨越宏伟目标的实现。

自治区主席马飚,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自治区领导沈北海、黄道伟、余远辉、荣仕星、李康等出席大会。

马飚说,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等法规文件,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订了《广西药用植物园升级改造工程协议》,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自治区要从服务水平提高、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对外合作交流、文化发展等六个方面大力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实现到2015年,建立覆盖全区城乡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立起机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311”发展新格局。

马飚强调,要为建设西部中医药民族医药强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管理体系。二是整合资源,加大投入。要稳定财政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王国强高度评价广西区党委、政府重视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采取的重大举措,希望广西以此为契机,切实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在解决长期制约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在深化医改中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的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西部中医药民族医药强区,乘势而上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与产业的协调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涵盖自治区、市、县的中医药壮瑶医药管理体制,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科学发展。

会议还表彰了该区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以及桂派中医大师和广西乡村名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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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广西共投入近15亿元建设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特别医改3年来,中央和自治区的相关投入达到“十五”期间的50倍。2010年末全区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病床数分别比2005年增长46.1%、44.2%。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被列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立“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际工程实验室”。全区中药生产企业129家,年总产值近200亿元。玉林中药材专业市场成为国内三大药材市场之一,凭祥口岸中药材出口跃居全国第一。《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南宁宣言》确定了中国与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