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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院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在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通知》提出在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开展公开承诺活动。以医德医风建设作为承诺的主要内容,着重体现“以人为本、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的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坚持做到“有诺必行、承诺必果”。要围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医院承诺要围绕“坚持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医院领导承诺要围绕“密切联系群众”、“不以权谋私”;科室和医师承诺要围绕“发挥中医药特色”、“不开大处方”、“不做大检查”、“不开单提成”;护士承诺要围绕“病人至上”、“辨证施护”、“三查七对”;采购人员承诺要围绕“规范程序”、“保证质量”、“不收红包”、“不拿回扣”;药剂人员承诺要围绕“加强处方核查”、“降低调剂误差”、“缩短等候时间”等内容。

《通知》要求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医医院重视公开承诺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促进本地区和本单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抓手,作出具体部署。医院领导要带头、全员作出承诺。确定承诺事项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把群众意愿作为确定承诺内容的基本依据。医院承诺内容要召开医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要通过召开公开承诺大会、医务人员集中宣誓、在党务公开栏或醒目处张贴、在医院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刊载等形式,把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承诺内容向群众、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建立公开承诺台账制度,明确践诺具体措施、进度和时限,定期督查通报,做到“承诺一件、登记一件、兑现一件、销号一件”。要将承诺、践诺与优秀医生、优秀护士等评优选先有机结合。要及时上报好做法、好经验和兑现承诺、创造佳绩的先进典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对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公开承诺调研督导,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