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诱发电位检查在听力下降法医学鉴定中的意义
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人员发表论文,旨在研究听觉诱发电位检查在外伤性听力下降临床法医学鉴定中的意义。研究指出,应用ABR-click和40 Hz AERP-Tone-500 Hz,结合纯音测听、电测听、声导(阻)抗、耳声发射等可以客观公正的对听力障碍进行鉴定,并识别伪聋和明显夸大听力障碍者,在法医学鉴定中有重要意义。该文发表在2013年第03期《世界中西医结合杂志》上。
通过对57例外伤后导致听力损伤的临床法医学鉴定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听觉诱发电位检查对临床法医学鉴定听力损伤程度的重要性,从而对听觉诱发电位检查结果和听力下降程度的相关性进行统计学分析。
听觉诱发电位等客观检查结果与被鉴定人的听力损伤下降程度相符;在听力受损伤后,听觉诱发电位检查结果对比显示被鉴定人的听力损伤有不同程度的恢复;听力损伤程度与造成听力损害的损伤部位有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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