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推荐:解毒膏方 盐城科利达化工有限公司 常州市南菁化工厂

您的位置:首页 >> 疾病大全 >> 耳鼻喉科 >> 鼻窦炎

规范化药物治疗慢性鼻-鼻窦炎的近期疗效观察

  近日,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耳鼻咽喉科研究人员发表论文,旨在评价规范化药物治疗慢性鼻-鼻窦炎患者的疗效。研究指出,联合鼻内局部糖皮质激素、大环内酯类(14元环)药物、黏液促排剂和鼻腔冲洗规范化治疗CRS疗效肯定。该文发表在2014年第02期《临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上。

  采用前瞻性研究设计,依据2008年制订的”慢性鼻-鼻窦炎诊断和治疗指南“,对54例慢性鼻-鼻窦炎患者联合使用鼻内局部糖皮质激素、大环内酯类(14元环)药物、黏液促排剂和鼻腔冲洗规范化治疗并随访3个月。采用视觉模拟量表(VAS)、鼻腔鼻窦结局测试-20中文版量表(SNOT-20CV)、Lund-Mackay CT方法和Lund-Kennedy鼻内镜方法进行主客观评分,综合评价患者治疗前后的临床疗效。

  ①规范化药物治疗3个月后,VAS、SNOT-20CV、CT和鼻内镜整体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改善(均P<0.01)。②慢性鼻-鼻窦炎伴息肉(CRSwNP)组和慢性鼻-鼻窦炎不伴息肉(CRSsNP)组治疗前后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CRSwNP组药物治疗3个月后主观评价有效率为66.7%,CT评价有效率为94.4%;CRSsNP组的主观评价有效率为91.7%,CT评价有效率为97.2%。③CRSwNP组和CRSsNP组比较,主观疗效中仅治愈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好转率和无效率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而CT评价中,治愈率和好转率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④CRS患者以其自测为基础的主观调查表与客观评估之间呈正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