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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骨链重建术中锤骨的处理对鼓室硬化患者疗效的影响

  近日,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研究人员发表论文,旨在探讨鼓室硬化患者行听骨链重建术中,锤骨的不同处理方式对术后疗效的影响,为术式的选择提供参考。研究指出,听骨链重建术中锤骨的不同处理方式对鼓室硬化患者短期疗效无显著影响;长期疗效方面,完整去除锤骨和仅保留锤骨柄效果相当,均显著优于完整保留锤骨。该文发表在2013年第10期《临床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上。

  回顾分析59例(62耳)接受听骨链重建术的鼓室硬化病例的临床资料,按术中对锤骨的处理方式分为去除锤骨组(24耳)、仅保留锤骨柄组(18耳)和完整保留锤骨组(20耳)。分析3组患者术前、术后3个月、术后1年的纯音听阈测定言语频率平均气骨导差及气骨导差改善值,并用耳内镜观察鼓膜移植物存活情况,比较3种锤骨处理方式对疗效的影响。

  去除锤骨组、仅保留锤骨柄组、完整保留锤骨组术前气骨导差分别为(40.07±7.56)、(37.31±6.45)、(36.75±6.72)dB,3组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术后3个月3组病例平均气骨导差较术前分别缩小(18.15±8.64)、(17.69±6.65)、(18.17±8.39)dB,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1年,气骨导差较术前分别缩小(17.92±9.28)、(16.76±5.19)、(10.58±7.38)dB,其中完整保留锤骨组与去除锤骨组和仅保留锤骨柄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去除锤骨组与仅保留锤骨柄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1年,去除锤骨组和仅保留锤骨柄组各1例鼓膜穿孔人工听骨脱落,其余鼓膜完整、无塌陷。